最近我县举行优质课评选 ,我校举行粗选。其中核心的一条就是要体现自主学习,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认知模式,加之前一段时间,我市一位教研室的领导来我校视导听课,临走时说:“在整个的学习和授课的过程中都看不到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过程,是在上课前进行还是在课下进行不得而知。” 言外之意很清楚,你们这哪里是新课改,看到的只有学生的展示,只是小先生代替了老师进行讲解,(关于这一点我已经有文章进行了阐述)这位领导想当然认为的新课改就应该是自主、合作探究,否则怎么能叫新课改?
其实最应该转变理念走出误区的恰恰是我们的这位领导,新课改的实质强调的是学生的自主学习的建立和完善,而不仅是认知方面的变化。众所周知,人学习新知不外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验式,学的快,学的多例如师傅带徒弟,手把手的教,掌握了老师教的方法后学的快,掌握的牢。这是我们目前普遍采用的学习模式,第二种就是探究合作式,主张利用探究的形式重现知识的生成过程,体会知识是如何生成的,有助于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有助于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因此在我们国家构建创新型社会的形式下这种学习认知模式提的震天响。其实这两种认知方式我认为没有优劣之分,而是各有所长,都有利弊。不能认为只要是自主、合作探究就是新课改,否则就不是新课改,更不能要求每节课都要用到自主、合作、探究的模式,这怎么可能?如果学生仅用这样的学习方式来学习,那么对我们教育来说可能是另一场噩梦!这样的观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更有甚者,现在的公开课,各种优质课的评选都必须得用上合作探究的模式,否则就不显得“时髦”、“时尚”。课堂上“作秀”一般进行着这种“残酷”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模式,老师图的是热闹,学生得配合好自己的老师,把“秀”做下去。试问:难道每节课都需要合作探究吗?难道每节课都必须合作探究吗?新课改已经从过去教师的一言堂走向了另一个误区—“虚假自主”。
目前我们的老师在上学的时候几乎都没有过这种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经历,有感于学生学习的痛苦,把学生从厌学的困境中解救出来,使学生勤学、好学、乐学。这种态度和做法本质是对的,但是课改不是仅仅涂个“热闹”。不仅是看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还要看学生提出了多少问题,思考了多少,发展了多少?
新课改绝不能再拘泥于形式了,否则只能扼杀新课改,葬送新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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